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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種類 |
發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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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期限 |
申請日(優先權日)起算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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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費/年費 |
申請日起第三年開始每年繳交,且發證通知公告後之次一年度起,改為向各指定國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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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文件 |
委任狀 1.若申請人非發明人時,須附上發明人聲明書,以說明申請 2.說明書暨圖式(需以英、法或德文本提出),若非此三種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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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權主張 |
申請時即需主張,並須於優先權日起十六個月內補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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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優先權 |
第一申請案申請日起十二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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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之要件 |
絕對新穎性、進步性、實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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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
審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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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定前 |
申請、新穎性調查、需於早期公開後六個月內請求實體審查、補正、修正、申覆、審查委員發出擬准通知,驗限期四個月由申請人確認內容並繳交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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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定後 |
申請日(優先權日)起十八個月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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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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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後期限至各指定國呈送核准說明書之各該國語文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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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 |
公告後九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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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國 |
(AT)奧地利 (BE)比利時 (BG)保加利亞 (CH)瑞士 (CY)賽普路斯 (CZ)捷克共和國 (DE)德國 (DK)丹麥 (EE)愛沙尼亞 (ES)西班牙 (FI)芬蘭 (FR)法國 (GB)英國 (GR)希臘 (HR)克羅埃西亞 (HU)匈牙利 (IE)愛爾蘭 (IS)冰島 (IT)義大利 (LI)列支敦斯登 (LT)立陶宛 (LU)盧森堡 (LV)拉脫維亞 (MC)摩納哥 (MK)馬其頓的前南斯拉夫共和國 (NL)荷蘭 (NO)挪威 (PL)波蘭 (PT)葡萄牙 (RO)羅馬尼亞 (SE)瑞典 (SI)斯洛伐尼亞 (SK)斯洛伐克(SM)聖馬利諾 (TR)土耳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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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國 |
(AL)阿爾巴尼亞 (BA)波士尼亞和黑賽哥維那 (ME)芒特尼格羅共和國 (RS)賽爾維亞 |